神霄绛阙,星罗棋布,永恒尊者站在神坛之上,宝相庄严,又不失慈悲与怜悯。
祂向李仪景招手。
少年懵懂地走近,内心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漂泊的游子,终于回到故乡。
见状,唐临渊不禁露出怀念的表情。
神殿外,约阿希姆·尤利西斯偷偷探出头,观察三人。
他很年轻,蓝眼睛,黑色卷发垂至肩膀,长的人高马大,却是羞涩腼腆的性格,不喜欢与人交往。
这和他的经历有关。
约阿希姆是意外坠落到这里的,起初受了不少歧视和欺负,后来被执青录者收为弟子,过着远离人群的生活。
目前,他在做一些简单的工作,比如抄录、打扫卫生,最不缺的就是空闲时间。
所以,他才会出现在这里,见一见扶风侍者。
不同于其他神明,这个男人的执念太深,画地为牢,自己把自己困在里面,不肯踏出半步,像痴、傻、疯的自由组合。正因如此,他和永恒尊者的每一次对话,都以他被扔飞结束。
约阿希姆很难不好奇。
他看着李仪景登上神坛,两个大人窃窃私语,然后互相翻白眼,直到李仪景站在他们面前,才恢复一本正经的样子。
永恒尊者说:“未思,余复收徒。”
“嘁,按我说的来就好了,整这么麻烦干嘛?”唐临渊嘀咕道。
“约阿希姆,别躲生,出,弃之于我,岂可归哉。”
约阿希姆磨磨蹭蹭地飘出来,脸涨的通红,眼睛看天看地就是不看人,毫无攻击性的样子。
唐临渊脑子一抽,说:“别紧张,小伙子,就当成一次普通的扔沙包。沙包总玩过吧?”
约阿希姆点头:“玩过,但是……”
“哎呀,相信你自己,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哪来那么多‘但是’啊。”唐临渊拍拍约阿希姆的肩膀,转头跟李仪景说,“说好了啊,我七年后来找你,再不是等一下别!”
唐临渊彻底消失了。
李仪景看着约阿希姆,真诚地问:“您又是哪位高人?”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来自一颗早已毁灭的星球,会飞力气大刀枪不入眼睛还能发射激光。”约阿希姆挠挠头,同样真诚地回答道。
李仪景捂脸,拒绝承认自己羡慕了。
拜托,人家的眼睛可以发射激光诶!
诺亚方舟,一艘在宇宙航行的飞船。
它的核心是罗浮山,平均海拔八千三百米,向上有悬河峰、龙脊雪山,向下有吞日峡谷,再向下是虞渊,最底部是建木。
永恒尊者的住所名为观澜塔,位于罗浮山深处,人迹罕至,白天云雾缭绕,夜晚则缀满繁星,还有美丽的极光。
尊者喜静,不常与外界来往,难免给人一种冷酷、孤僻的感觉,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祂有多么丰富的内心戏。不知道另外四位尊者是什么样的,至少永恒的威严是演出来的,能保持几千年的世外高人形象,基本靠别人想象。
而李仪景显然是“想象力贫瘠”的人。
他已经超越唐临渊,成为尊者最头疼的存在。
诚然,少年聪明、懂事、独立自主,可因此把他定义成乖孩子,就大错特错了。不到半年时间里,他闯的祸数以千计,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虽然大部分都要怪尊者缺乏常识。
比如忘了生物需要进食,害的李仪景挖野菜,掏鸟蛋,隔三差五去池塘钓鱼;比如忘了生物需要睡眠,搞得李仪景随地大小睡;比如忘了少年不会魔法,导致他知识靠悟,招式靠摸索,很多东西都是拼凑出来的。
当然,师父让徒弟体验荒野求生,徒弟也没放过师父。
今天把塔拆了,明天把雪山点了,后天撺掇约阿希姆到处飞,没有一天是老实的。尤其在他养了一只龙鸟后,观澜塔就彻底与安静无缘了。
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李仪景出去玩,永恒尊者终于有时间单独待会儿,结果刚打开静室的门,就看见一只圆滚滚的鸟在疯狂啄地板。
小家伙一身黄澄澄的羽毛,喙尖尖的,翅膀小小的,尾巴短短的,咕咕嘎嘎叫个不停。
祂变出一个鸟笼,把小家伙关进去,然后等李仪景回来。
事先说明,祂没有生气,甚至有点好奇李仪景是从哪找到。可约阿希姆一见到祂就飞走了,速度之快,仿佛祂是什么猛兽。
“什么情况?”李仪景茫然地问。
永恒尊者难得开心:“明我威犹加焉。”
李仪景更糊涂了。
“与汝,”永恒尊者把笼子递给他,“何处得此龙鸟?龙鸟也夫。”
龙鸟,生活在悬河峰,外形似鸟,爪子和尾巴似龙,飞行高度和距离成反比,是诺亚方舟独有的动物。
不过,恕祂无礼,祂觉得笼子里的小家伙更像一个皮球。
“它是我前几天在山脚下发现的。应该是因为长相另类,叫声也不太好听,所以被族鸟驱逐,又被其他动物欺负,等我发现它的时候,这小家伙已经生命垂危了。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把它带回家,没想到它真能活,还活蹦乱跳的。”
李仪景轻轻抚摸龙鸟的羽毛,永恒尊者动动手指,鸟笼变成彗星,围着小鸟转圈。
“师父,它没有打扰到你吧?”
尊者摇头,问:“欲收之?”
李仪景激动地问:“可以么?”
“不名乎?”
闻言,少年笑着捧起龙鸟,又蹦又跳,还拿脸颊蹭它,自顾自说了好几个名字,最终决定叫麻团。
尽管永恒尊者更想叫它铁嘴或钢牙。
与此同时,白头山。
最后一抹夕阳消失在地平线,群山黯淡下来,唯有泉水揉碎星星,化作一条流动的银丝带,指引青年走出黑黢黢的梦乡。
青年挑着水,十万分谨慎地翻越山崖,生怕失足坠落,摔个粉身碎骨。即使这样,他还是不小心踩到苔藓,身子一歪,失去平衡。
幸运的是,一个陌生人救了他。
担子掉了下去,半天没有听到落地的声音,正如青年过了很长时间,才产生了劫后余生的喜悦。
他转头看向他的救命恩人。
那是一个亚裔男子,和他年龄相仿,但是身上有不少伤口,差不多愈合了,留下大大小小的疤。
青年不合时宜地想,幸好我的伤都在可以被衣服遮住的地方,不然,阿福有一万种方式讽刺我。
“初次见面,我是安东。”
“杰克。”布鲁斯胡诌了一个名字。
“你也是来找桐木大师的?”
布鲁斯点头。
安东继续说:“我听说,他的学徒杀死了J国的司法部长,真是胆大妄为。我需要这份身手和胆量,又不想变成那样恶心的家伙,你呢?杰克,你是想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犯罪斗士还是犯罪大师?”
莫名其妙,这是布鲁斯的第一想法。
随后,他想到了约书亚,鎏金眼睛,看着随和其实死倔,思维跳脱到没几个人能跟得上的小混蛋。
如果这个问题是他问的,自己一定会这么回答——
“斗士。”
夜深人静的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
李仪景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爬上屋顶看星星。
他跟随永恒尊者学艺已有七年,实力突飞猛进,美中不足的是,人造人无法飞升成仙。
当然,李仪景对成仙没兴趣,他失眠不是因为这个。
他失眠是因为布鲁斯·韦恩。
六年前,他不告而别,之后就一直回避哥谭相关,努力让自己忙起来,好像这样就能忽略他和布鲁斯之间的问题似的。
布鲁斯会原谅不辞而别的我吗?
布鲁斯会接受杀孽缠身的我吗?
布鲁斯会理解非人非神的我吗?
果然,人不能太闲,太闲了就会出事。
炼丹房爆炸,永恒尊者灰头土脸地走出来,李仪景目睹全过程,觉得自己命不久矣。果然,他刚准备跑,就被师父叫住,提溜走了。
“子何以不寝?”尊者问。
“睡不着。”
“何故寝不得?”尊者又问。
“心里有事。”
“何谓困于子?”尊者继续问。
李仪景把材料一股脑扔进炼丹炉,又翻出工具,问:“师父,丹药想要什么颜色?”
“是可择乎?”
“看您想从挽苍祭司那拿什么了。”
“紫。”永恒尊者不假思索道,话音未落,急忙斥责他,“不然,勿旁岐!”
李仪景一只手托着丹药,一只手拿着毛笔,边涂色,边问:“师父,您说,这颗丹药涂成紫色,还是从前的丹药么?”
“黄金无足色,白璧有微瑕。若能寻着来时路,赤子依然混沌心。”
“师父,跟你说话,真的很费劲。”李仪景打趣道。
“善知其子欲何在易?不堪鼓铸,炼丹何用?”
李仪景掀开炉盖,往里面撒了一把盐,理所当然地说:“宵夜,吃吗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