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脸上,昏迷两天的沈靡初缓缓睁开双眼,望见了一张白色屏风,挡下了大多阳光,才不至于刺目。
沈靡初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
接着就是一股浓厚的药味儿,惹得她直皱眉。
刚下床门便被推开了,夜曦端着药进来,身后跟着青鱼。
又要喝药吗?她不想再经历一次那药的苦。
夜曦把药放下,“醒了?醒了就过来喝药。”
沈靡初一脸苦相地端起碗,这话前不久才听过,但那时是用来招呼吃饭的。
“喏,含着它。”夜曦递过来一片甘草。
沈靡初接过含下,口中的苦味缓解不少。
青鱼反应大了,瞪着眼问道:“你拿我的甘草给她吃?知不知道甘草多难得啊!给颗话梅不就好了嘛!”
“你有话梅吗?”夜曦反问。
青鱼答不出来,他确实没功夫做。
“那你也别用甘草啊!防风、山楂、红枣……哪样不行?”
夜曦别过脸不看他,小声道:“都没有甘草好……”
甘草性平,味甘,归十二经,有解毒、祛痰、止痛、解痉等效用,还能补脾益气,滋咳润肺,缓急解毒,调和百药。再好不过了。
沈靡初听着二人争吵,扯了扯夜曦背在身后的手,隔在中间,将二人分开了。
拿出纸笔,写:这是哪里?
青鱼“嗤”一声,不答。
夜曦则平静道:“花落城,阎府。”聂世倾已走,但是其他门派还有人留守,云炘他们还是躲在暗处。”
“哼!这只是你知道的,我可知道的比你多,整座花落城我都逛过,”青鱼傲气的声音响起,“聂世倾和雷泽鑫应该去凤归国,以云炘的家人来要挟他了。”
“要不是与你一起,他也不会遭此横祸。”青鱼摇了摇头,叹气。
夜曦自然明白,一切都是因为无极灵珠,可那灵珠分明是他自己,一人一剑杀掉那冰鸟后得手,那些宗门世家一分力不出,隔岸观火,只想横刀抢走罢了。
既然这祸事连累到朋友,他必不会袖手旁观。
“他既然去了凤归国,那我便在凤归国了结他,这次我自己去就行,你们留下,别让他们发现,等我回来,再把剩下的人送上西天。”夜曦冷漠道,对他来说,杀人不过头点地,何况是仇人。
青鱼不赞同,“你想一个人,与归元大陆所有宗门为敌吗?未免太过狂妄!单凭聂世倾整整百年的修为和那看不到头的寿命,就够费劲了,还要加上火云门,她们现在的门主虽弱但也是九级的符修,距传说中的真元境只差临门一脚,别说还有个退隐的先门主了,杀了她的宝贝徒弟,她不跟你拼命?”他看了眼沈靡初,“你也是阵修,想必也知道九级是什么修为吧?再说,还有雷府、七星山庄,那雷焰冰刃、七星剑诀,可都是鼎鼎有名的,与他们硬碰硬,不是找死吗?”
符修和阵修,殊途同归,最后都要踏上真元境的门槛,再经历战元境、天元境、天劫境、天圣境,才能证道成仙。
但是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归元大陆应该没有真元境的人,所以九级修为才显得强悍,可在稀里糊涂来到这归元大陆前,沈靡初已经是超越真元境的阵修了。
至于聂世倾两千年的寿命,是个大问题,他本身修为就不低,加上驭兽的能力,若他喊上归元大陆所有的魔兽做防御,夜曦就算是圣境的修为也敌不过。
“还有,还不确定暮归学院会不会来分一杯灵珠的羹呢!倘若他们院长卫青鲁出手,夜兄,你恐怕对付不过啊!”
或许不止有暮归学院,还有归元大陆最强盛的城池-----流云城,听说城里遍地是灵师七重和灵王境修为的人……
“还有……还有……”青鱼想不起来了,总觉得还有别的势力,“不算其他了,就这些人,岂是你一人就能对抗的?”
夜曦皱眉,“既然这么厉害,那你说说,还有别的出路吗?”
“我怎么知道,我才出了永夜城多久?且不知今夕何夕,哪有运筹帷幄、抵抗那四大宗门的魄力?”
“你没有法子,谁都没有法子,如今时间紧迫,他们分离之际,正是我逐个击破的时候,你们就留在花落城,最好拖住其他人,别让聂世倾有支援,等我回来。”
沈靡初听了这番话,写下:事不宜迟。
花落城内,修静嫣带领火云门留守,萧华晋带领七星山庄留守,垣婍带着徒弟作客,一同留在花落城。她们仍然怀疑,花落城庇护了镇天宗。
聂世倾走后,云炘便猜到他想做什么了,随后便马不停蹄地赶往凤归国,如今已经不在花落城。
沈靡初呆在房中,托着腮,在想:若是夜曦以自己的名义杀了聂世倾,牵连不到镇天宗丝毫,要想这件事彻底揭过,要么把他们都杀了,不让天下人知道此事;要么成为归元大陆宗门第一家,直到没人能欺压镇天宗,直到所有人都不敢对镇天宗打坏主意。
到底是杀人难啊!你杀我,我杀你,没有尽头。
沈靡初叹息,都是因为一颗珠子!
而万全的解决之策,是要让镇天宗强大到令所有人害怕,就算杀了那些人报仇也没人敢不服。这便是强横才不会受人欺负!
……
黄昏,沈靡初刚醒,青鱼便又端来了一碗药,还带着山楂片。
待她喝完,青鱼说:“我明日要走了,以后,你们要照顾好自己啊,别老是受伤,这一株雪皇参就留给你保命吧,辅以红枣、枸杞、云苓、当归等为佳。直接炖了也行。”
见沈靡初疑惑的目光,他便解释道:“我困在永夜城太久了,都忘了时间,托你的福出来了,当然要遍历晚霞清风,游遍山川河海,归期不定。再说,”他自嘲一笑,“这也不是我家,我自己都忘了我家在何处?但是只要你和夜曦需要我,不管多远,我都会来到你们身边。”
沈靡初点头微笑,一并感谢他多次的救命之恩。
青鱼放下雪皇参,想起了什么,又道:“纪城主来,来看望阎意姑娘,就在她院子里。”
纪念玮与阎意自小相识,情同姐妹。
自从监视阎府的耳目撤了一半以后,沈靡初便呆在客房养伤了,不与阎意同院。
青鱼离开后,沈靡初写了封信,然后动身前往阎意的院子。
只在门外站了片刻,丫鬟便领着她进去了。
纪城主与阎意坐同一桌,一名配剑侍卫远远侍立,注视着刚来的沈靡初的一举一动。
纪城主一袭红衣,背对着她,只有顶发冠束发,只看背影,会误以为是男子。
“沈姑娘,”阎意起身,“正是晚膳时候,不如一起用膳?我已备好碗筷。”
纪念玮随后也站起来,她身材高挑,五官清秀不失英气,眉目间透露着一城之主的霸气。
她是被从小培养的城主。
“一同吃点吧。”她说。
沈靡初点头,作揖,落座,每个举动都是无声的,人人都知她不会讲话。
吃到一半,纪念玮道突然提道:“云炘已离开花落城,镇天宗在府内很安全,只要我在一天,修静嫣就翻不起风浪。”
她说的很轻巧,“不足半月,就是花落城祝神庙会节了,此节共庆三天,百花迎暮春,城南凪素河流经之地,姹紫嫣红,花开如海,整座城的百姓都会去那儿,奉花神,簪花制膏,赋诗吟唱,采花酿酒、制香……是城内最盛大的节日,百姓已经自发筹备了。刚刚经历血雷根之祸,这节日务必确保百姓安全,以及未来的安心,更要涤去前些天的恐慌。沈姑娘,可有兴致与我一同出席祝神庙会的开启仪式?”
沈靡初听罢,拿出纸笔:依我的身份,恐怕不妥。
“有何不妥?”纪念玮十分认真地发问,然后突然意识到什么,“哦!你不能被发现是吧?那就要沈姑娘在节日之前把这一大堆事务解决完,才好出席了。”
不足半月……
沈靡初低头看着碗里的肉,灭魂泽给的时间也不足半月了,如果夜曦的话只是为了宽慰她,那她时间也没有半月那么长了。
“沈姑娘,小女子初登城主位,城中一番事务实在忙的抽不开身,但是血雷根,却不能继续放任自由了,封印血雷根一事只能麻烦姑娘了。”纪念玮一挥手,她的侍卫便捧来一本小册子和一个木盒子,“勾魂修罗镜的炼制在这册子上,这木盒装的是血雷根的残肢,只要姑娘炼成了此镜,回花落城来,再把这截残肢丢进去,血雷根就永远被封在里头了,届时愿拜托姑娘将它带来城主府,往后的每一任城主都会用性命守住勾魂修罗镜,血雷根再无破封的可能!”
纪念玮越说越气愤,哪怕她竭力压制,沈靡初也能感受到她心底的恨意。对于纪海崇的死,她没有表面那么看得开,她还想用保护镇天宗一事与沈靡初做交换。
但是沈靡初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写道:我也不会放任血雷根祸害人,此事一定替城主办妥。
“好!那纪某先在此谢过姑娘了!”
纪念玮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沈靡初拿出一封信,继续写道:给温雨。
“什么信啊?”纪念玮拿起来,却没有翻折开。
沈靡初:反击信。
“有意思,讲讲?”
沈靡初摇了摇头:派一人,明日随我去凤归国,其间细节不可详说,万望勿怪。
“你既有计划,我便不扰你,明日会有人来阎府,你可别辜负了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