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浅浅踏着外头的碎玉乱雪而来,大藕浑身战意,在看着她脖颈上痕迹的那一刻,忍不住嘴角上扬,用力下压都未曾压住。
“我没杀他。”他语气中带着自得。
浅浅睫羽轻颤,只在进门之时用眼波扫了一眼青丘长乐,而后听着这话笑着回答:“那你真的好厉害啊,我好开心哥哥你有这么高的进步。”
是啊,没直接把青丘长乐的尸体扔在这,他的脾气确实好了很多。
青丘长乐默默流泪,又担心这样血渍呼啦的场景吓坏了表姐,心里委屈的只能抱紧自己。
“哥哥,长乐是我表弟,他家里长辈与我父王有旧,我叫红袖带他下去疗伤,也好对他父母有交代,可好?”
青丘长乐不愿意开口求饶,但又不好叫浅浅的话落在地上,只能哼唧两声算道歉。
大藕本就对于其他生灵出现在浅浅眼前觉得碍眼,对这个命令不置可否。
浅浅一双光耀夺目的眼睛潋滟秋水,而今权势加身,神色光彩动人,言语轻柔又飞扬,长长的尾音像小钩子:“何必和傻子计较?他一看便是被挑拨来的。”
等周围清净了,他抱臂不说话,右手手腕上的赤金莲花镯熠熠生辉。
听着浅浅这般说,大藕扯着嘴角的模样有些狰狞:“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不配做驸马?”
鼻尖充斥着浓郁的莲花香气,浅浅清楚的意识到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他的目光紧盯着自己。
但不是在权衡从哪里开刀。
而是如同实质要将她整只狐狸都烫化。
她挣扎着,如玉的肌肤从海棠领口间薄雾一般的布料里透出来,正如她这只妖精给人的感觉一般,秾丽而矜贵。
她身上的冷香被馥郁莲花香气覆盖,芬芳从莹润的肌肤下丝丝缕缕的渗透出来,叫大藕深吸一口气。
这香气来源于他,却又和他身上的不一样。
反正他不会这么闻自己身上的气味。
浅浅戳戳他的衣襟,金线编织成的麒麟补蹭在娇嫩的指尖上,一下便的红润起来,歪着头问:
“哥哥莫不是要生我的气?”
“哥哥当真生我的气了?”
“哥哥若是真生我的气,那就是你小气了。”
他们两个朝夕相处,浅浅发现大藕的脾气是不好,但只要于她分说清楚,他也不会无缘无故无理无据的就去随便要了别的生灵性命。
在浅浅理解来就是有的妖爱吃饭,大藕就爱杀戮,但是哪怕是妖吃太多也是不好的,无目的的杀戮更是会留下后患。
她现在因为胆子大所以叫他升起兴趣,相伴身边,浅浅自然要给他划出一个圈子,叫大藕以她的视角明白什么可以杀,什么不可以杀。
就像如果一个杀手要在杀人之前思考这个人犯了什么罪、我必须要杀他吗、杀他后又得到了什么,那这个杀手一定会失败。
思维影响行动,这是大藕教导她望日之时想到的。
大藕只要这般下去,不说别的,他一定下手杀不了她,因为他的理智线是浅浅自己画上的。
父王说,枕边人若是狼,会在夜里将她的咽喉撕碎。
可若是这狼自己的饲养,而她也非善类,是不是就很相得益彰了?
大藕不说话,却也没对浅浅有一丝松懈,用他那双犹如乌玉的深邃眼瞳紧盯着她,又看她指尖红润,手指如同捕兽铁夹一般紧紧擒着不放。
又听她连连这么说,脸上的笑实在压不住,颇有几分天真的稚气:“哪敢生公主您的气?”
“那可是公主的青梅竹马,我不杀都要被说一句小气,若是杀了,公主岂不是要跟我拼命?”
原本是笑着的,说着说着还被自己说的话激起三分怒性,一身华贵朱衣冷光闪烁,叫旁观者无端泛起战栗。
——他在心里,已经开始设想公主为了其他的东西跟他闹了,很后悔没直接杀了青丘长乐一干二净。
倒是离他最近的浅浅没有害怕,更没有挣扎,只是娇声叱咄:“哎呀,你把我握疼了。”
她身上的裙子堆堆叠叠,如同细密的花瓣,大藕只听她这么说,就松开手,转而握起她的手腕,放松了力道,在她指腹上吹了一下。
“你学东西真快,连吹一吹这种细致的事情都学会了。”
浅浅不愿意继续在这个话题里纠缠,不然只会是重复哄好-生气-哄好-生气的步骤,连忙转移话题,换一个角度来哄大藕。
“嗯。”
大藕点头,满意的看着浅浅脖颈上他留下来的痕迹,但看着她胸前那一串玄鸟项链,视线落在上面,总觉得缺点什么。
“这是我父王送我的生辰之礼。”
浅浅见大藕看这赤金玄鸟项链,为他解释由来。
“为何不是狐狸图案?”
浅浅也不懂,只道:“可能是新意吧,何必拘泥于自己的原型?我虽觉得自己天下第一,也不会觉得别人就丑,和而不同才对。”
大藕没说话,下一瞬,握着浅浅手腕的那只手就顺过去一件器物,浅浅定睛去瞧,发现就是大藕那只赤金莲花镯。
“这镯子对你而言十分贵重......”
大藕制止她的动作,再上下一打量,发现比起简单的玄鸟的图案,甚至还因为岁月变得黯淡的项链,和他的镯子比起来上下分明。
“带着。”
“就是贵重才给你。”
省的你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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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狐王聪明一世,怎么到头来在儿女之事上如此糊涂,选了一个无名无姓之辈?”
“听说,是玉面公主自己选的,万岁狐王原本不愿意同意。”
“是不该同意,但最后怎么又同意了?!若是输给万岁狐王自家小辈也就罢了,输给一个莲藕精,这是把诸多妖王的脸往地上扔啊。”
“还不是因为公主,狐王不同意,公主就跟着莲藕精私奔,咱们都知道,公主柔弱无力不善修行,可把万岁狐王吓坏了,这下只能捏着鼻子认下。”
“这下积雷山只怕是完了,狐王年纪大了,女儿不顶用,女婿也无能。”
“啧,可别这么说,咱们还得去参加婚宴,好好瞧瞧这能把公主迷惑的小妖到底有何长处,顺便......日后接手起狐王势力,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随着婚事的尘埃落定,广而告之,外面风言风语莫不是冷嘲热讽。
七十二洞妖王,还有几个魔王,除了孙悟空大闹天宫的事消失了几个,其他的都接受到了消息,反应也差不多就是这样。
翠云山芭蕉洞,正因当日和孙悟空反天的平天大圣牛魔王如今休养生息,听到这消息感叹良多,多饮了几杯佳酿,惹得妻子铁扇公主不悦,眼刀一下下的往处割。
“人家成亲,人家招赘,你在这忧伤个什么劲儿?”
“夫人莫忧,我这也不过是心寒罢了,攒下的家业妖兵和孙悟空闹一场全毁了个一干二净,倒是那万岁狐王,守着莫大的家业偏偏还自寻死路,叫我难堪罢了。”
牛魔王赶紧放下手里的酒器,耐心哄着。
铁扇公主冷嗤一声,一点也不信他的话,牛魔王的话跟个屁一样,放完就没了。
“人家的家业,即便是败光了,也不关你的事儿,你心疼个什么?你当我不知,只怕你惦记那玉面狐狸惦记多年,到现在都没死心。”
世上最知道牛魔王的就是铁扇公主,什么花花肠子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牛魔王轻啧一声,将人拦在怀里,他现在家当没有了,麾下的小妖除了几个伶俐的,也全死干净了。
也不知道那几个兄弟如何了,非要和孙悟空凑这个热闹,天庭是他们好招惹的吗?
现在死活不知,成了三界逃犯。
现如今牛魔王这日子,全靠着铁扇公主将就过。
原因是这千里之外忽的有一地如同火焰在烧,取名火焰山,这里的人日日酷暑难熬,难以生存,听闻铁扇公主的本领便凑出花红表里鸡犬牛羊来供奉,好叫芭蕉扇扇一扇。
只不过这扇一扇也不能把火直接熄灭了,否则再去哪里找这种发财的好路子?
每年给他们收粮食的时候扇一下,既能保住给铁扇公主的孝敬,也能叫火焰山的那些人知道扇了芭蕉扇要多凉快——快拿钱财来换!
“夫人这么说就是冤枉我老牛了,老牛这不也是想着,若是咱们能发上一笔百万横财,那该有多好。”
“只是可惜,这万岁狐王鼠目寸光,这玉面公主不知道这男子还是勇猛的好,选了个花架子。”
铁扇公主听着能发一笔百万横财也是极为心动,谁都知道积雷山狐王巨富,有着百万家室,只一个爱女。
若牛魔王真有能耐哄那玉面狐狸,到时候全部家财可都归他们之手。
这是她做梦可都不敢想的美事啊!
但她转而又想,钱是没影的事儿,牛魔王出去混可就真去混,若是真叫他当了驸马,只怕又百年难得回来一次。
红孩儿才几岁,也没见牛魔王这个当爹的回来几次。
如此老牛,还是没钱的时候才老实。
“我警告你,你这老牛把花花肠子都给我安分塞到肚子里,若是叫我知道你勾搭上骚狐狸,我就把你牛头割了下酒,把骚狐狸的皮给扒了当毯子!”
牛魔王讷讷应和,没往心里去,心里盘算着既然万岁狐王为他递来消息,就是还承认他牛魔王是一方妖王,他得好好去送礼。
再去瞧瞧能叫公主相中的驸马是个什么模样。
若真是个废物?
哼哼。
那就别怪他老牛心狠手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