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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一个人是先忘记面容还是声音呢

    忘记一个人是先忘记面容还是声音呢?

    ——我会忘记你吗?不会。

    今年已经是他们分开的第三年了。

    我很爱他,我想。

    她曾也以为她会是他人生的女主角,但是结果好像还是不一样。

    蓝天红墙,银杏大道。

    是爱让这里变成了乌托邦。

    他借校服给我穿,后来我才知道,他也偷偷看了我穿过的他的校服很久。那件破了的校服也很珍贵。

    那是龙泉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下这么大的雪。

    “索性放松一下吧”。从食堂出来,牵着微微湿润的手掌,有那么一瞬间恍惚,我摇摇头,又抛在脑后。“晴雅集,你知道吗,我想去看,但是最近这周好像不行”。

    或许这段关系早有预示,而我最后也没看到这部电影,到十二月底。

    我们牵着手。从食堂到超市不远,半个停车场的距离。超市的灯亮亮的,在昏暗的天色下,显得格外温暖。

    “你别说还挺浪漫的”,一楼四四方方白柱子旁的灌木,是在雪里更娇艳的山茶。他的手插过我的发尾,雪透过风轻轻飘过身上,我伸手,又张开嘴,好像也想尝尝雪的味道。我们往回走,亦步亦趋。

    在雪里,好像风送来千万句“我爱你”。

    微暗的天空,也是在很多年后,在看一个飘雪的舞台剧里,“他昭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不由得想,我轻轻叹了一口气,眼边滑落一点星光。也许我是,我们都是剧中人。

    娇说:“我觉得你很幸福。

    他是能让你幸福的人,从你的描述里我感觉到的。”

    深秋的夜晚,我们像往常一样,打打闹闹地回宿舍。他搂着我,手掌传来的温度仿佛浸入了心脏,不由得一紧。灯光打下的,不只是成双的影子,还有我跳动的心。

    有一段时间,我一度爱上了用相机拍照。第一个想记录的是他。

    那天晚上,是我拍他的第一张照片,有形地存在下来。GAP的“黑熊皮”,戴着黄色的卫衣帽子,左手捂着脸,但是手指间又偷偷拉开一条缝。这一刻,好像镜头替我模糊的眼睛将爱对焦了。恋爱的生活气息。

    忘了说,我近视真的蛮严重,尤指晚上的时候。

    他真的很可爱,会带走我的相机,然后在相册里留下和我一样动作的照片。

    “咔嚓”,他在打球。

    “咔嚓”,他在前面走路,回头看我。

    “咔嚓”,他拿手反挡住他的脸,摇头轻叹着说:“我害羞”。又气急败坏。

    他也在记录我,在阳光下,在银杏下。我穿着黑色羽绒服戴着眼镜,朝镜头比了个耶。

    “小老头来了”。他转过头来。

    “你们两个在这儿干嘛呢,”

    “早点回去哈”。

    钢特热情地将我们放出教室,从四楼往下。

    …二楼…

    一路上我挽着小羊,揣着一个不算红的苹果和对未来的期待。把苹果放在夫子坛下,刚一抬头,余光中,他也来了。

    不,准确地说,他们,是一群人。他在中间,被朋友簇拥着。落日的余晖里,我的左边,好像更亮了一些,弥漫着的,独属于他的活力。不管怎么样也相当于一起拜孔子了吧。

    “咱们学校,还是有点意思”,我和小羊说。

    其实某个夜晚,我们也偷偷来过。只不过,我偷偷许下的愿望,不止一个。

    “还有你。”

    他从面向篮球场的地方,向我跑来。少年的心,总是这样意气风发。他从背后搂住我的肩,在我耳边小声说着“怎么样”,一脸骄傲求人表扬的神情。不可置否,我真的很幸福。

    晚上,他送我出校。广场上有栽种着莲花的小池塘,是夏季,看起来很凉爽。但是——“咕呱呱…呱呱…呱呱”。

    他真的很爱吓唬我,我没开玩笑。“青蛙来了”,“哎呀,青蛙青蛙”。他一只手抱着我,把我往声音来的方向轻轻推,又赶紧将我拽回来。

    “靠近我一点”,他说。

    “这是我们的夜晚”。

    银杏叶在灯下斑驳地印着的两截影子,像随着烛芯一样飘摇。我看着月亮,“今晚月色很美”,悄悄说出声来。我一直都很爱看月亮,他知道。

    春天,高考体检。学校涌入的一批其他学校的学生。其中,也有他的朋友。我在樱花树右边,他在我的右边。他朋友的话从二楼传来:“你女朋友在哪?”,我捂着嘴,他也看着我笑,我气不住地拍了他一下。他的眼神,好像顷刻间就能安抚住我。

    他的爱像温暖的梧桐叶,嵌入我的心底。心里划过一丝异样,奋力地涌入着不安。我伸手,好像什么也抓不住。他轻轻地接住,递给我:“给你,我的青春。”

    “很多年后,被你改变的那部分我,代替你,一直存在于在我的生命中。直到现在一些下意识的习惯都感受到,好像爱我的你一直在守护着我。”

    后来我很喜欢椅子,在livehouse的现场收到一份物料,上面印着“因为蝴蝶那晚捎来的消息绝非偶然,那是宇宙扉页里早已的安排”,那一刻我想我终于读懂了蝴蝶。

    是啊,一定会再见。

    人总爱往相册里放一些值得珍视的曾经被抓住的瞬间,不过我看到这些就会感到非常幸福,现在也是,不管是对于现在的我还是十七岁的我。

    为什么还爱呢?

    我也不知道。

    中午起床做噩梦了。

    “还好下午没课”,我想。

    梦到去了一趟青城山,天黑黑的,弥漫着惊慌失措,又陷进了水里,越焦急越找不到方向。一直给他发短信,看到他的一半情侣头像,心如刀绞。

    睡起来头很痛,条件反射开始量体温,三十八度,哇塞。

    “我就说是烧晕了我不然怎么会这么爱他”,我想。

    一整天头都很痛。晚上回宿舍再测的时候发现,我其实是没有甩温度计,一直维持几天前烧到三十八度的时候。

    所以呢?

    爱究竟是怎么才成为爱的呢。

    可怕的是知道今天我仍然记得这个梦的内容。

    劫后余生。

    人生总要留一下遗憾啊。

    就像我还是认为我脾气真的不好,又爱故意气人,还有应该多收一张票请你一起去看沉舟乐队的演出而不是说弟弟很可爱、你不辛苦这种话。结果也许不会不一样,不过这是我仍然想要告诉你的事。你很好,在你的沐浴下,我也是。

    真正的离别好像就是你走之后,我反复想起你的瞬间。反复戒断、拉扯。

    自然界中任何两个物体都是相互吸引的,即使引力很微弱,但也永恒存在。

    “Here we stand in the sty haze

    雾气中我们相对站

    I crave to blaze anht away

    渴望再次燃烧的夜晚”

    回过头写下一部分文字的时候,身边响起的是这首歌。我很喜欢这个乐队,更巧的是它很符合我当下,正在回忆很重要的关于你的事的心境。

    我不太会回过头去看自己写的东西,但透过这些回想,我在回过头看你的一瞬间,我发现,我成为了你影子的一部分,成了最后的幸存者。

    还是这样,我想。

    所以忘记一个人是先忘记他的面容还是声音呢?

    是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