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气息很冷,扇人的手还是很热的。
越翡顺势拉住了她的手,林知音挣了挣,拉扯间摩挲到对方指尖的茧。
意外的有力。
情绪稳定的人都是倒楣习惯了。
“被轻薄”的愤懑倏然一轻,林知音使了巧劲,抽开手来,“你误会了,我不需要你这样。”
“这宝石几克拉?”林知音看着越翡捧着“眼泪”傻乐。
越翡这人脑洞估计是个黑洞。
她跟她讲不到一块儿去。
时间再往回倒,倒回昨天凌晨,林知音和越黑洞的初遇。
五月,即使南城的夜风依然略带寒意,林知音披着的风衣也显得太不合时宜。
松垮的烟灰色风衣敞开了扣子,本来里面还穿了一件贴了闪银片的薄毛衣,到了南城热得不行了,被她脱了下来,搭在肘弯。——怎么不把风衣脱了呢?这件毛衣单穿像个行走的迪斯科灯球。
风衣配吊带的穿搭显得有点糟糕,不过进了酒吧就显得正常到平平无奇,里头甚至有人穿了块貂。
随便找的酒吧,凑合两口,借酒浇愁,意外之喜是酒吧请的驻唱歌手,不是大吵大闹拆家型,斜斜倚在一把毫无作用的木头长凳上,唱节奏柔和的慢摇滚。
不过大概工资没给到位,歌手兴致缺缺,垂着双厌世的眼睛,唱一句歇两句,偶然抬起眼看一圈,观察人间似的,灯红酒绿、头脑发昏,见到她的眼睛可醒两分神。
低腰牛仔裤的腰间挂满一串钮扣坠子亚克力片,碰撞的声音被麦收了进去,乱七八糟地融进嘈杂的背景音里。
而她一开口,让人感觉一切都静了。
随身携带快板,这讲相声的唱得还挺好。
林知音很轻地吹了一声口哨。
吧台后的调酒师把她点的一杯不知道什么玩意的鸡尾酒放到面前,可能是在国外有一段时间,母语退化了,然而英语也不是太好。——大事不妙,太烈了。
人温吞吞的半醉,反应迟缓,想不起自己在哪里,这时有种意外的宁静。有一搭没一搭的歌声却忽然停了,世界恢复本来的样子,酒精短暂的麻痹功未成而先身退,林知音第一反应是恼怒。
“什么意思,今天我白唱了?”
驻唱有意压低了声线,不叫客人听到这一方争执,反倒让对低音敏感的林知音听得清晰。
她有一把好嗓子,压低声音时的颗粒感很……性感。
大概是酒吧的老板,“你们乐队下午在这儿排练,把我客人都吵走了,我还没收你们钱呢。”
“姐!酒吧客人能被我们吵走?”
没两句就明白了二人之间的恩怨,逃不开一个钱字,林知音听烦了,瞥了一眼满脸写着不爽的驻唱,方才离得远没发现,这人长得挺好看,“别吵了。”
“你哪根葱啊?”驻唱问,语气特窜,窜天猴。
“你金主,”酒精让林知音显得好不耐烦,身上那股子劲儿没压住,“我给你付工资,别吵了,唱。”
……
误会就是这么莫名产生的,林知音揉了揉额角,好像也不莫名。
她当时确实不太正经。
“你谈恋爱了?”
手机亮了一下,短信来自未知号码。
“没有。”
-你衣服落我这了
-[图片]
“放轻松,这个时代,有个对象情人什么的很正常。”
“不是。”
-你扔了吧。
“难道是炮/友?”裴和和她拉这些家常的时候,两人看上去就像是寻常母女,话锋骤然一转,“那你耳环怎么送人了,做慈善啊?”
“助力有志青年。”
-看起来很贵我不敢扔
-你来找我拿
“行吧,裴氏每年也给有志青年投资,既然你有兴趣,那你就负责整理一下她们投上来的企划书,周末前发给小周。”问一句答一句,打一棍子叫一嗓子,这样的天儿聊起来没意思,裴和耐心告罄,不再与她闲话。
“另外,在公司见到我不要装不认识,礼貌点,像她们一样打招呼。”
-我要上班。
-上班也会下班我等你
*
越翡坐在珠宝典当四个大字招牌下面,正正对着“珠”字。
老板真无奈了,“行行行,那就是你的东西——你知道这是什么吗?高定珠宝!品牌定制!全球仅一!登记过的!你敢卖,我不敢要!”
“海蓝宝有那么高端?这颗也没多大吧X”越翡扬了扬眉,新打了眉钉,扯一下龇牙咧嘴的疼,“不要算了,我拿回去当传家宝。”
“这牌子成套卖,有耳环家里就有更大的项链戒指,跟你家蟑螂似的,有一只就有一窝!”典当店老板比了个数字,呵呵地笑了,“切成这样工费都不是小数目,纯属土豪行为……你上哪整来的?”
蓝色的眼泪放在玻璃柜台上,地壳运动赋予它宛如大海般沉静的颜色和天空的澄澈,而精良的切工使它不必强光照射,自然光照进去,粼粼生辉。
老板不敢要,但并不阻碍她眼馋。
“飞车党,听说过么?”
“啊?啊。”
越翡探过身,五指收拢,把宝石放回了盒子里,“我,前天开着机车,路过一个梦游的富二代,从她耳朵上扯下来的。”
用嘴扯的。
“???那她没报警吗?”
越翡想了想,自己现在好端端在这儿,看来林小姐没报警。
“没有,可能是她看上我了。”
“越小翠我要把你上嘴皮子和下嘴皮子用502粘起来让你胡说八道浪费了我人生宝贵的五分钟三百秒。”
“那富二代审美有那么猎奇啊?看上你?”老板不甘心,半信不信地,接着问。
南城东部作为过去的城中心区,仿佛的确被时代抛弃,连居民都嘲讽地称呼其为“下城区”。居住的人不少,可都是灰色的,按照设定程序活着,就像被嚼烂的口香糖,连意外也在程序内,逃不出那些。
偶尔发生点不一样的事儿,大家就去问,去打听,去谈论,刺激麻木的神经,直到那也变成一颗失去嚼劲的口香糖。
越翡嚼着西瓜味泡泡糖,吹出了一个大泡泡,啪地一声,“我不告诉你。”
林小姐的审美确实堪称猎奇,泡泡糖是西瓜味的,她翻来覆去地嚼,想起林小姐烟灰色风衣下绘有花朵彩绘的吊带衫,很细的吊带,勾出形状明显的锁骨。
还有那件轻薄的银色毛衣,一开始搭在她的臂弯,后来搭到了她出租屋的懒人沙发上。
她们之间倒没发生什么符合这个场景的旖旎情事,林小姐喝醉了酒——竟然一杯就倒,晕头转向地跑了,毛衣没拿,落在酒吧的椅子上。
老板建议就放在酒吧,等林小姐回来找。
切,她一看就是那种掉了东西不会回头找的人,兴许忘了,兴许懒得来,反正她有很多。
“那倒不会,我很喜欢那件衣服。”
林知音瘫在越翡的懒人沙发上,照理来说她不会这么失礼,但班简直不是人上的,连上了十个小时,她能维持人型就不错了。
“林小姐,你进你自己家公司上班还那么累啊?”越翡从冰箱里冷冻层拿出来一个塑料袋,冰块扁扁一大片,框框一通猛砸,丁玲咣啷倒进玻璃杯里,再满上柳橙汁。
“我才不会给别人的公司卖命,”林知音一口气把柳橙汁干了,冰得脑仁疼,“谢了,叫我林知音就行。”
她尽量不去想冰块的制作过程,同时有点费解,为什么不用冰格呢?那头越翡还在框框砸冰,给自己也做了一杯冰饮,不过是威士忌。
“我也要你那个。”
“我不敢给你喝,”越翡眼里明晃晃的挑衅,“一杯倒。”
“林知音。”知音,知音难觅,巧遇知音,怎么会有跟名字这么配的人?
“嗯?”林知音懒懒抬起眼,有点不想站起来。
“你别在我这睡着了。”
林知音没答话,慢慢闭上了眼。
“喂,天才少年钢琴家?林小姐?金主?林知音!”
“行了,单人沙发睡不下这么多人。”林知音施施然起身,她这么瘫了一会儿,能量稍微恢复了一些,头顶上的蓝条正在+1+1,“烘好了吧?”
薄毛衣沾了一路风尘,又到酒吧里滚了一圈,越翡贴心,把它洗了。南城天气潮湿,挂在阳台上一天,用力一拧仿佛还能渗出水来。
人生充满了意外,遇见越翡是意外,醉酒对越翡大放厥词是意外,毛衣洗了没干是意外……意内。
得再跟越翡重申一遍,她不想和一个年轻陌生的“下城区”驻唱歌手产生这样暧昧不明的关系。林知音捏了捏眉心,想起来一件事。
“那衣服不能机洗,你……”
要是机洗了,她就不要了。
“我拿手搓的。”
杯子里的冰块开始融化,尖锐的棱角变得圆钝,边界模糊了,杯子底部攒了一层水,以后得买一个制冰机。
“有什么来头么?那衣服。”
杯子又被柳橙汁倒满,这一杯口味要淡一些,林知音下意识端起来,喝了一口,“没什么来头,我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在一家古着店淘的孤品,店主说是手缝的亮片和水钻,所以不能机洗,也不能甩。”
说着没什么,真讲起来又刹不住车,林知音止住了话头,回归正题,“我昨晚……”
滴、滴。
烘干机发出工作完成的信号。
越翡微笑道,“我知道你没有那个意思,你是正经人,不过,”
她切换了一副真诚的表情,灯管微弱地频闪着,冰块完全融化了,没有人能拒绝她这样的神态,“我们也算认识了,有空来听我唱歌?”
以退为进,徐徐图之。
林知音果然错了错眼,说“好”。